1、規(guī)格、牌號
產(chǎn)品名稱 | 規(guī)格(mm) | 狀態(tài) | 牌 號 | 執(zhí)行標準 |
鈦合金自行車裝配件 | 按圖紙/客戶要求加工 | 熱鍛、機械加工 | TC4(GR5)、TA18(GR9) | GB/T16598、ASTM B381、ASM 4928 |
交貨狀態(tài):退火狀態(tài)(M) 熱加工態(tài)(R) 冷加工態(tài)(Y)(退火,超生波探傷)
包裝:紙箱或木箱包裝 表面處理:車光、倒角 表面質(zhì)量:兩個端面的表面粗糙度Ra值應不大于3.2lμm(以滿足超聲檢驗要求為準),內(nèi)、外側面的表面粗糙度Ra應不大于12.5μm(外圓周面需進行超聲探傷時Ra應不大于3.2μm),倒角半徑為5~15mm。
產(chǎn)品表面不應有裂紋、折疊、重皮等肉眼可見的缺陷。表面局部缺陷允許用修磨的方法清除,清理深度應不超過其尺寸公差,并應保證其最小允許尺寸。清理深度與寬度之比在兩端面應不大于1:6,在內(nèi)、外側面應不大于1:10。外側面修磨應順軸向。
表面光潔度:清潔,無塵,更好的耐酸使用壽命。
測試:力學性能,化學成分測試,超聲檢測。